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戴建君、沈文忠、彭慈华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戴建君、彭慈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戴建君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上述组织架构与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 会议议题 会议时间 审议
届次 结果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的
议案》
第四届董 6.《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事会审计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2日 通过
三次会议 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11.《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第四届董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事会审计 2《.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2025年8月12日 通过
委员会第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3 通过
委员会第 日
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整地披露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其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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