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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6 17:32:20 股吧网页版
恒拓开源: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证券代码:920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6-015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1 号)核准,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意,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8 万股,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8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5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3 元,共计募集资金271,076,8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金额 21,686,144.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249,390,656.00 元,由主承销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71,076,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9,359,706.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717,093.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发行费到位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2002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基于中台架构的航班运行控制(FOC)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变更为“新一代航班运行控制(FOC)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原“航空行业专属智能云建设项目”终止,并利用募集资金开展“民航智能体项目”、“低空产业链运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725.61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按募投项目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各专用账户将对应单个募投项目,仅用于项目相关资金存储与结算,实现专款专用及单独核算,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 2020 年 7 月开立的民生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用途进
行了变动,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7 月 21 日三方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

三、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
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32213798,本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基于中台架构的航班运行控制(FOC)系列产品升级项目、航空行业专属智能云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甲方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该专户中
对 应 投 资 项 目 下 的 募 集 资 金 可 按 约 定 划 转 至 以 下 专 户 ( 账 号 :
20000032083400209061832、122904390410001、656620472),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剩余资金按照本协议约定仅用于甲方上述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即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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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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