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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50:49 股吧网页版
路斯股份: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或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其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①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等,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逐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内部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施的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2)公司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5.0 万元/年(税前)。前述董事的津贴逐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①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确定,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特殊能力津贴等,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②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由公司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逐月考核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内部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③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施的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
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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