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4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证券代码:836422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Mupro Ift Corp.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经济开发区(西区))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2
一、重要承诺 ...... 2 二、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责任的声
明 ...... 18
三、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初期风险及特别风险提示 ...... 20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24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 24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其主要内容 ...... 24
三、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25 四、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2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2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 ...... 3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限售安排等内容 ...... 30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31
六、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6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40
一、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票 ...... 40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 4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3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43
二、其他事项 ...... 44
第六节 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46
一、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 46
二、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 46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如龙、实际控制人潘东旭、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汇贤企管、持股 10%以上股东熊新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将做相应的复权处理),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如本人/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
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本合伙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持股 10%以上股东工投集团、金海创投、持股 10%以上股东熊新国
控制的合伙企业汇润投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合伙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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