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2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产生误导。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
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
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
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
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 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公司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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