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0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建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熊建新,男,1969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民革党员,中国国
籍,无其他国家居留权。1993 年 1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江西省天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律师;199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江西华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03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 年 2 月至今
任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 2021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是否连
独董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熊建新 12 12 0 0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
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
工作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会议 6 次,充分了解
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评价、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并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会议 1 次,就 2025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
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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