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6-033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接受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于2026 年 4 月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A审字[2026]00191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华维设计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基础,收购
了九江正启微电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九江华维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的股权,形成商誉 404.37 万元。
基于该项收购,在购买日,华维设计公司以收购基准日对应的评估可辨认净资产及过渡期净利润计算商誉,我们未能对华维设计公司确认的商誉及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及负债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亦未能对华维设计公司确认的商誉及资产组组合中的其他资产的减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本期标的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条款。业绩承诺方因被限制高消费、缺乏现金偿付能力,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9%的股权质押给华维设计公司作为履约保障。我们无法就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规定,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该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出具保留意见。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60.00 万元,以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
(绝对值)为基准,按 5%确定。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华维设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准确计量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但根据现有资料判断,不会导致公司 2025 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3、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华维设计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
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
上述事项仅涉及商誉、商誉减值、或有对价(业绩补偿)等特定报表项目,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不涉及财务报表主要组成部分,不具有广泛性影响,符合出具保留意见的准则要求。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于鹏盛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与鹏盛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已进行多次充分沟通,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对于鹏盛为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与鹏盛就审计情况和审计意见及理由已进行沟通,为维护年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尊重年审会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
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督促管理层开展财务核算自查,尽快解决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协助子公司九江华维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拓展客户资源,积极开拓业务,努力改善经营;积极与承诺人沟通协商补偿事宜,如承诺人未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公司不排除采取诉讼等合法合规方式追索补偿款项,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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