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920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5-132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和授权,认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18日,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关
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了相关的审查意见。
2、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不是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召开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权益事项进行审查并出具了相关的审查意见。
5、2023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7日,登记日为2023年12月6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00元/股。
6、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年12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