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436 证券简称:大地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8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德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专业性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孔德娥,中国国籍,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先后担任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炜
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
独董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孔德娥 4 1 3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以独立、严谨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出同意票,
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
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相关会议,认真审核会议文件,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就新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增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变动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 项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通过书面审阅会议资料、现场交流等多
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提交的会议资料
认真审核,并形成明确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展,主动了解内审部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确保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持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互动交流,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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