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920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激励对象自愿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被辞退,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股票不作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未授予的不再授出。”
《股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四、回购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参见本计划第九章之“四、回购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中“(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三、 回购基本情况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对象:离职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11,000 股。
(3)回购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0074%。
(4)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实施一次权益分派,具体如下: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之“四、回购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的规定,“(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 元。”及“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不可解除限售的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18-0.15=6.03 元/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03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回购资金金额:预计 66,330 元(即 6.03 元/股×11,000 股)加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1 黄美玲 核心员工 3,000 0 0.1852%
2 许益坤 核心员工 5,000 0 0.3086%
3 王蓉 核心员工 3,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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