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4 19:21:05 股吧网页版
龙竹科技: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8.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2025 年 2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600,000 股、不超过 3,200,000 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1,408 万元-2,816 万元
(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致使公司可实施回购窗口较短,导致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8.8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含)。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00 元/股(含),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 2,816.00 万元(含)保持不变,需对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1,083,077 股-2,166,15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4%-1.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区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量了目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200%。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8.8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由 1,600,000 股-3,200,000 股调整为 1,083,077 股-2,166,153 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