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920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快速推进及最终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含未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首次授予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表所示:
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各相应年度净利润/累计净
对应考核年 营业收入(万元)(A) 利润(万元)(B)
解除限售期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5 年 36,000 32,400 2,900 2,610
2026 年 41,000 34,850 3,300 2,805
第二个 或 2025 年
-2026 年累计 77,000 67,250 6,200 5,415
2027 年 47,000 37,600 3,800 3,040
第三个 或 2025 年
-2027 年累计 124,000 104,850 10,000 8,455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100%
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营 An≤A
业收入(万元)(A) X1=80%
A
各相应年度净利润/累计净利 B>Bm X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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