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454 证券简称:同心传动 公告编号:2026-019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则和《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和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组成。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基本薪酬和月度绩效薪酬按月度进行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终了后,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核定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发展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审议程序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薪酬进行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薪酬方案中的董事 薪酬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发生《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形,
公司有权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给予取消和收回上述人员相关奖励性薪 酬(含绩效薪酬、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或者独立董事津贴。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将及时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7、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须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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