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6-026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
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1.基本薪酬: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
司发展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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