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5 年,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受行业竞争及下游需求影响,公司部分客户需求减少、新开发客户订单转化不及预期等影响,主营业务表现不佳,订单规模缩减,叠加产品降价影响,公司营收同比出现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928.96 万元,同比下降 14.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51.09 万元,同比下降 1,653.3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13,250.22 万元,较期初增长 6.14%;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0,293.19 万元,较期初下降 26.21%。盈利恶化的核心原因是毛利率下滑、成本费用上涨及资产减值计提增加,三者叠加导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大幅弱化。
(二)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分明,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各级机构在决策、监督、执行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同时,以规范岗位说明书形式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权限和目标,建立完善严密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各层级均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形成了科学有效、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4 次。股东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全部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落实和执行,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董事的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权利正常行使,全体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有效地保证了公司的良性运作。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1 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6 次,认真审查相关事项,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披露相关的制度,并设立专门职能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有效实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2025 年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
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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