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定期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后发现公司 2023年、2024 年度部分收入、应收账款、成本及存货等数据不准确。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全面梳理收入、应收账款、成本及存货等数据不准确的具体情况,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披露的 202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半年度、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 证 报 告 》(众环专字(2026)0300049 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300157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外,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半年度、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
正。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981,862,688.10 -31,918,120.52 949,944,567.58 -3.25%
负债合计 536,162,949.69 -5,028,750.38 531,134,199.31 -0.94%
未分配利润 110,882,831.06 -24,326,668.60 86,556,162.46 -21.94%
归属于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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