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4.2条“(六)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情形。
一、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的原因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0300158号)(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4.2条“(六)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情形。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
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且应当至少每
月披露一次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公司股票被北京证券
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北
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北
京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公
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影响,相关信息均
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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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