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20:12 股吧网页版
美邦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文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冯文英,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就职于石家庄双
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任会计;2001 年 9 月至 2006 年 1 月就职于石家庄开发区
亿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就职于天津津
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负责人;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
席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应 出 席 委托出席 缺 席 董 出 席 股
讯方式出 2 次 未 亲

独董姓名 董 事 会 董事会次 事 会 次 东 会 次
席董事会 自参加董

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冯文英 5 5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会议,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