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475 证券简称:三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彦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三门三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彦周,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区域主管;2003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麦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1月至2021年5月,任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2025年1月,任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2次未亲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张彦周 7 0 7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2025 年 1 月 21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同意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同意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同意
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4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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