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111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2《关于修订<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应为独
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人事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
制度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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