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9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4.86元/股调整为 25.00 元/股,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00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情况,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由不超过 15.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4.86 元/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28,000,000.00 元,不超过56,000,000.00 元。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1,866,667 股-3,733,333 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
限为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2,460,7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3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0,429,423.22 元(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54.34%。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4.86 元/股,致使公司在近 61 个交易日内,无法正常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4.86 元/股调整为 25.00 元/股。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2,460,724 股,回购资金已使用
30,429,423.22 元(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费用),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25,570,576.78 元。按剩余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25.00 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 1,022,823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规定,公司综合考量了目前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以及回购股份进展等因素,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25.0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200%。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前述资金均已全部到位,且均专款专用,可保障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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