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6 18:53:41 股吧网页版
海能技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东方证券”)作为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技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能技术进行了定期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能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婧瑶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玥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现场核查人员姓名:马婧瑶、张玥
现场核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

现场核查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

现场核查意见

一、现场核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重大经营活动决策文件;
(4)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工作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

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 √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8.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11.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2.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询股东名册;
(2)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查阅并获取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资料;
(2)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不存在 √
异常资金往来
(四)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核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4)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