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92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同时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均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
2、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年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外部聘任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标准,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三)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
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或计划,须报经董事
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或计划须报董事会批准。
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
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该年度业绩指标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经营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或组建临时考核小组
根据年度业绩指标、年度计划,综合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出具的年度数据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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