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并购六条”重要政策机遇,进一步推动优质国有资产的整合重组,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夯实公司在光刻胶原料等电子材料的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快构建公司发展新局面,助推公司升级发展,公司拟现金购买蚌投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蚌埠中实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美”)7.5%股权。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的转让价款为 74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英特美 37.5%的股权,实现对英特美的实际控制,并将英特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英特美成立于 2022 年 8 月,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兑,实际控
制人蚌埠市国资委,注册地淮上区沫河口化工园淝河北路 30 号,占地面积约 100亩,主要从事生物医药中间体和电子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对乙酰氧基苯乙烯和三嗪类紫外吸收剂。目前,英特美已在沫河口化工园建成一期项目年产 700 吨电子材料中间体项目,拥有年产 500 吨的对乙酰氧基苯乙烯生产能力和年产 200 吨的三嗪类紫外吸收剂生产能力,并已与下游重要客户签署了合计6000 余万元的销售合同。其中,对乙酰氧基苯乙烯可用于合成作为光刻胶主要成分的聚对羟基苯乙烯,被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微细加工,同时在平板显示、LED、倒扣封装、磁头及精密传感器等制作过程中也有着广泛
的应用;三嗪类紫外吸收剂是目前应用最广的光稳定剂之一,可用于高性能显示器偏光片的制作,两种产品均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场景。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经审
计总资产 25,493.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7,028.72 万元)的 23.82%;资产净额 7670.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53,997.75 万元)的 14.21%。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2991.77 万元,未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宇、唐本辉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7.1.3 条规定,(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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