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92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审
议并通过:
选举徐文恺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李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71,51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250,565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马艳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戴昊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星源先生为公司分管项目及工会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2,89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22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潘明荣先生为公司分管销售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5,008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4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童庆军先生为公司分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8,01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陈夏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5月16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长、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核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
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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