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08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其他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及披露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为重大信息管理和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如有)、股东会(包括变更召开股东会日期的通知)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3、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2、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上述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属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报告: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及时报告: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五)公司各部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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