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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9:35:03 股吧网页版
奥迪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920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10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打通境外融资渠道,以海外募集资金支持公司境内、境外双市场的长远、稳步发展,依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不时修订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①依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②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 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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