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9:35:21 股吧网页版
奥迪威: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920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111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香港立信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根据香港立信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4 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2024 年度香港立信为约 200 家在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香港立信在境外审计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公司聘请香港立信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具备 H 股发行上市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公司聘请香港立信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