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5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陈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641,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79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贺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9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1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乔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鸿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4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吕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梅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文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晓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范小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9 人(含 3 名独立董事),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董事离任后不存在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启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本次换届符合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远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针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陈健先生、贺玲女士、乔楠先生、赵鸿冰先生、吕智先生、梅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针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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