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3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2021 年 10 月 15日,根据并行科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吕大龙、宁波卓辉创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兴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徐放及北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定向发行不超过 333.00 万股、160.00 万股、
85.00 万股、73.00 万股、33.40 万股及 6.00 万股,合计 690.40 万股股份,预计
募集资金不超过 20,712.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5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止,公司已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吕大龙、宁波卓辉创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兴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徐放及北京君利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缴纳货币出资共计20,146.65 万元,并缴存于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的人民币账户20000022993400058616107 账号内。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199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 年 11 月 1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1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35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637.55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712.45 万元。
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2023 年 12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445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48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金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承接并行
科技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随后公司与中金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分别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明细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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