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授信品种为固定资产贷款,专项用于算力服务器的
采购,授信期限 1 年,提款期限 1 年,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年利率不超过 3%
(最终利率根据提款时 LPR 确定)。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拟就该项贷款向浦发银行提供下列担保措施:
(1)实际控制人陈健先生、贺玲女士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使用贷款资金购置算力服务器提供抵押担保;
(3)子公司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经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担保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 号院 2 号楼 4 层 401
注册资本:5,970.9405 万元
实缴资本:5,970.9405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 年 2 月 15 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2,152,143,490.54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1,043,554,117.66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573,979,400.96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73.33%
2025 年 9 月 30 日营业收入:681,704,501.04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利润总额:24,860,100.27 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净利润:23,253,018.66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浦发银行
2、债务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宁夏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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