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并行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并行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暨总经理陈健先生在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审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为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总经理陈健先生在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申请授信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并行科技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并行科技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 年度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倪佳伟 张伟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