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4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码:2026-022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内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过程、控制活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流程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离和制衡机制。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该制度的制定及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的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公平有效地行使权力。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履行《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促进了董事会有效履职。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和提名委员会,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有关工作的落实,审查有关工作成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置成员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已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了议事与表决程序,有效地发挥了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的检查与监督的职能。
(2)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运营管理部、审计法律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物资管理部、安全质量和 IT 流程部、科技创新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等部门。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收入规模情况和管理目标,设置了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架构,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切实维护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证了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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