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9:40:05 股吧网页版
许昌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4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5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张宇作为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 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公司的重大决策,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宇,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学博士,华中科技大
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中国电源学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电力电子 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间断电源分委会委员。2005 年获华中科技大学 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并留校工作至今。2009 年及 2022 派驻广东省企业担任教育 部企业科技特派员。2014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加拿大瑞尔森大学担任访问教 授。2016 年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主持过多项中大功率模块化不间断电源 (UPS)及并网逆变器的产品研发工作,主持了 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参与了 1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发表学术论文 80 余篇(其中 SCI 收录 19
篇),授权发明专利 25 项,为 3 项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目前主要开展高性能交流供电系统、并网逆变器及直流变压器的研究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在会前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现场或

独立董 是否连续

通讯方 委托出席

事姓名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2 次未亲 出席股东
式出席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董事会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张宇 6 6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5 次。此外,还召开了 2 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四)与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