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505 证券简称:九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荆州九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经结束,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3,606,022.72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3,606,022.7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4,867,730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82,265 股后的 64,785,46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478,546.5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713,216.28 元)共计 25,564,892.78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4.57%,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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