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508 证券简称:殷图网联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对股东进行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3,472,660.85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326,455.7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共计 23,0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56.46%,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各项目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二百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〇二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〇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由董事会在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对当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做出建议并阐述相应的理由。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进行现金分配;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殷图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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