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亚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朱亚媛作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朱亚媛,女,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商业专科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大专学历。1985年7月至1992年3月,任常州百货站统计员;1992年4月至1997年7月,任常州波比皮件服饰有限公司财务主管;1997年8月至1999年4月,任常州常进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1999年5月至今,任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常州易之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本人兼任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任职;本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也 不会影响对公司的独立判断,也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朱亚媛 6 6 0 0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 历次会议,并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 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未
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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