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锦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冯锦侠作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冯锦侠,男,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7年7月,担任常州市化工设备机械厂技术员;1997年7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常州市第五织布厂职员;2000年1月至2003年11月,担任江苏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职员;2003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担任常州盛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2025年10月,担任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10月至今,担任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8年6月至2024年4月,担任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常州市莱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6月至今,本人兼任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任职;本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也 不会影响对公司的独立判断,也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 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冯锦侠 6 6 0 0 0 否 3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要求,出席了历 次会议,并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各项议案并与参会委员进行
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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