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 2025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朱亚媛女士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冯锦侠先生和独立董事金银龙先生担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季 2025 年 3 月 10 日 关于对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年度审计工作进
行沟通、交流。
度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 案》、《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17 日 《关于 2025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6 月 4 日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 2025 年 8 月 4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第九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