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45:26 股吧网页版
丰光精密: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9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0.8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A)或净利润(B)进行业绩考核并计算解除限售比例。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期按照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20.88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69.60 万股的 30%)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0.8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

2、回购数量:20.88 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

3、回购价格:自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拆股、配股或缩股、分红派息等事项,因此,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2.04 元/股。

4、回购资金金额: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预计为 12.04 元/股×20.88 万股=
251.3952 万元。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李伟 董事、总经理 72,000 168,000 10.34%

2 吕冬梅 董事 93,600 218,400 13.45%

3 王学良 董事、财务总监 21,600 50,400 3.10%

4 刘辉 副总经理 21,600 50,400 3.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208,800 487,200 30%

二、核心员工

0 - - - - -

核心员工小计 - - -

合计 208,800 487,200 30%

注: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时,李伟先生原职务为董事,吕冬梅女士原职务为董事、
董事会秘书。经 2025 年 9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相关事项,董事李伟先生兼任总经理一职,吕冬梅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