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度,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外部复杂的宏观环境,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全力推进生产经营活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2,185.17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0.36%;实现净利润 14,522.29 万元,同比下降 3.55%;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4,481.70 万元,同比下降 5.69%。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基本稳定,净利润小幅下滑,主要是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出口退税税率下调和惠德瑞高性能锂电池研发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等因素影响。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公司新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8 项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19项内部治理制度。此外,公司还取消了监事会和监事,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有效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核算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的相关材料及议案内容,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每项议案发表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做到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关于提前终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5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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