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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6:57:43 股吧网页版
德瑞锂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6-026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13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2024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详细的核查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最终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二)2026年2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一次
沟通会,年审会计师汇报了整体的审计计划、审计策略和其他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计划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安排合理,同时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2026年3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二次
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意见和材料,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的事项与进度。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作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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