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920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3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凯华电子专用材料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控制的监督、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情况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权责清晰、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配合的治理机制,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透明、清晰、有效。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舆情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19 项制度;同时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10 项制度。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组织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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