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使规范公司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630,268.16元,同比下降 3.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20,203.57元,同比下降 22.59%。截至 2025 年末,
公司总资产576,882,547.65元,同比下降 3.63%;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393,100,536.81元,同比增长 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55
元,同比增长 2.34%。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2025 年,董事会以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法人治理
完善、会议决策、董事履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规、经营管理高效有序。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及自身经营发展实际,
持续健全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现有制度,进一步明确
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决策流程,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
公司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
决策程序,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各项重大生产经营、投资、 制度修订等决策均按程序执行,确保决策科学性、
合规性。同时,为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依法
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并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配套制度,相关操作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67 项议案,通过 66 项,1 项
《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
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
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年1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日 六次会议
2025年3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7日 七次会议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 年4 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6.《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5 日 八次会议 7.《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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