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数量为 30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2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802 人。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70 家,实现收入总额(经
审计)50.00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C 专用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
I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C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制造业
C 医药制造业 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2025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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