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可领取合理固定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因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
三、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递延至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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