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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18:17:12 股吧网页版
骏创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创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骏创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协助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针对“公司为骏创北美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 300 万美元的担保”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运作情况,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查阅资料,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
报道等情况;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已于 2023 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6、督促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
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
充分履行承诺;

7、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3.2.14 的情形,未进行现场核查。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度,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内部制度建立与执行、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方面均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
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存在问题。

2025 年度,公司及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配合保荐工

作。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制权变化的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5.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诉讼责任承担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一)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相关重大风险骏创科技已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林 天 刘 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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