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
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
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核算与兑现。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
并根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薪酬策略等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如下: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任务、岗位职责,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结构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结构薪酬,按公司月度和年度考核办法计算发放。
第十一条 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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