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胡轶作为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
胡轶先生,出生年月:1972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1
年 3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中国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1 月至 2026 年 4 月任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胡轶 5 5 0 0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胡轶 2 2 0 0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提名委员会 0 0
战略委员会 —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如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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