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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07:25 股吧网页版
梓橦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考核管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和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整体效益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4、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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